福州将建黄岐半岛渔港经济区
07.05.2018 09:53
本文来源: 福州新闻网
福州新闻网5月7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赵铮艳)国家发改委、农业农村部近期对外公布了《全国沿海渔港建设规划(2018-2025年)》。据悉,福建省要建设15个渔港经济区,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其中,福州将建黄岐半岛渔港经济区。
渔港经济区是指在建设现代渔港的基础上,密切结合城镇建设和产业集聚,使之形成以渔港为龙头、城镇为依托、渔业为基础,集渔船避风补给、鱼货交易、冷链物流、精深加工、海洋药物、休闲观光、城镇建设为一体,区域产业结构平衡、产业层次较高、辐射效应明显的现代渔业经济区。
黄岐半岛渔港经济区,海水产品总产量94.68万吨,拥有海洋渔船6513艘,分布有大小渔港19座,其中中心渔港1座(连江黄岐中心渔港),二级渔港3座,三级及以下渔港15座。规划期内以连江黄岐中心渔港为基础,重点支持新建连江苔菉、筱埕中心渔港,扩建连江黄岐中心渔港,新建连江晓澳、长赤、下宫,长乐潭头,福清海亮沃口5座一级渔港,推动形成集水产品精深加工、渔业休闲、对台贸易、旅游观光等为特色的渔港经济区。
根据规划,全国将建设10个渔港群,其中东南沿海渔港群涉及福建省福州市、宁德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莆田市、泉州市、厦门市、漳州市。规划支持建设中心渔港19座,新建一级渔港21座,渔船安全避风容量达到45600艘,有效避风率达到68.93%,推动形成福鼎、三沙湾、三都澳东冲半岛、黄岐半岛、平潭岛群、莆田、泉港、惠安、石狮、晋江、厦门、龙海、漳浦-云霄、东山、诏安15个渔港经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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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2018 0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