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将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全面推行排污权交易
福州新闻网1月27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昨日上午,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视频会议在市委礼堂召开。会议提出了我市“十三五”环境保护目标和总体思路,明确了今年要重点抓好的工作,争取在今年完成国家生态市建设考核验收。
人均公共绿地
超11平方米
“十三五”我市环保工作将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突出水、气、土三大重点环境问题治理,确保到2020年实现与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环境质量目标。
在环境质量方面:市、县级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乡镇级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5%;闽江(福州段)、敖江(福州段)水质功能区达标率≥95%;龙江流域水质功能区达标率≥90%;重点流域各支流水质功能区达标率≥85%;城市内河消除黑臭水体;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符合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的比例≥95%,PM2.5年均浓度≤35微克/立方米。
在污染防治方面:福州市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9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8%,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85%。
在生态建设方面:森林覆盖率>55%,福州市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1平方米。
在环境管理方面: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三同时”执行率、规划环评执行率均100%;环境保护投资占GDP比重≥3.5%;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满意率≥85%。
今年淘汰
超1.6万辆黄标车
水环境方面,今年闽江、龙江流域要重点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特别是福清、闽侯要确保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拆除不返潮。敖江流域重点要加快推进石板材行业污染整治,连江、罗源两县要落实好石材企业限期退出安排。
大气环境方面,我市将继续推进“十项”大气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确保完成“保十争五”目标任务。今年,全市要淘汰1.6万辆以上黄标车,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整治总进度达到75%以上;实现全市各县(市)区空气监测网数据传输与信息发布统一联网、统一运营、统一维护;全面构建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数据库,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体系,细化预警分级和应急响应措施,切实有效地降低重污染天气影响。
土壤环境方面,今年要制定出台我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明确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建立完善的污染场地清单数据库,全面推行污染企业原址土地收储流转的风险评估及修复示范;启动新的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设施建设,确保2018年底前再建成1个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设施。
制定环境准入
负面清单
今年,我市将严格环境准入,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落实排污总量前置管理,实行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估,形成产业结构、生态空间和总量控制“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模式;下放福州新区、自贸区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和管理权限;探索推行建设项目环保申报制和审批机关备案登记制。
我市要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环保网格监管体系,确保不留死角、不存盲区。
我市要实施区域开发和项目建设的环境风险评价,对重金属、化学品、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物等相关行业进行全过程环境风险管理,逐步建立全市范围内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
工业排污企业
全面推行排污权交易
今年我市探索推行在重点乡镇及环境敏感工业区实行环境保护派出机构监管模式;在仓山、马尾等区域新建3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
今年底前所有工业排污企业全面推行排污权交易。以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及开发区、重点行业污染治理、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领域为重点,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逐步推行政府购买事务性环保管理服务工作,实施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