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实施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补充通知》是将9月26日印发的《福州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中的第五条内容进行细化,并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
3种类型居民家庭限购商品住房
《补充通知》对以下3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本市五城区范围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
1.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2.拥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3.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居民家庭住房套数的认定包含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二手住房),不包含居民家庭自建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征迁安置房等。
交易时间按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二手住房)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
首套房商贷首付不低于30%
对在本市五城区范围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拥有本市五城区户籍的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本市五城区户籍家庭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
《补充通知》强调,将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联合巡查工作机制,由市房管局、市建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改委(物价局)和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组成联合巡查工作小组,不定期开展房地产市场检查。重点对房地产市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预售行为,是否存在捂盘惜售行为,是否按规定在销售现场公示有关证件及销售情况,是否存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欺诈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等进行巡查检查,依法依规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定期通报企业违法违规情况。
10月1日至5日,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市物价局组成4个巡查组,分别赴五城区及闽侯县对在售楼盘进行了检查。
此次联合检查共检查在售楼盘58个。从检查情况来看,各楼盘总体能够依法依规进行销售,未出现严重违规行为。但是也发现部分楼盘出现不规范和违规现象,如未在售楼大厅显著位置公示“五证一书”(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没有在售楼部公布一房一价以及真实房源销售状况表;在售楼部进行房价预期上涨广告宣传;取得预售许可证前进行蓄客收取认筹金等;获得预售许可证后,迟迟未开盘销售,有捂盘惜售的嫌疑。
针对存在问题,联合检查组当场开出整改通知书或口头责令限期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的有10个楼盘;未整改到位的,已通知限期整改;对个别违规的楼盘,还将进一步调查取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今年土地供应充足
了解到,今年我市城区土地供应充足。今年市本级力保120公顷的土地供应量,力争在3年内在年度供地计划的基础上增加20%以上的住宅用地供应量。
目前福州市城区尚有21个项目800多亩土地还未交地。下一步将结合“抓征迁、促落实”百日攻坚行动,加大征迁交地力度,尽快开发建设,较大幅度满足住宅市场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