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地铁车厢内拟禁止饮食 不听劝最高罚500元
27.10.2016 18:36
本文来源: 新浪
地铁一号线南段试乘时,有市民在车内吃东西(网友供图)
海峡网10月27日讯(海都记者 袁丽群)福州地铁1号线南段试运营近半年,多数市民都能文明乘车,但也存在一些不文明行为,如在车上饮食、踩踏座席等。今后,针对此类不文明行为,管理部门将有章可循,及时劝阻或处罚。
昨日,福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待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颁布实施。《条例》针对市民乘坐地铁的行为有了更明确的要求。
婴儿饮食、病人服药除外
据悉,《条例》中所指的轨道交通,是指地铁、轻轨等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此外,规定福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轨道交通运营的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记者注意到,《条例》明确,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禁止在车站付费区及列车车厢内饮食,除婴儿饮食、病人服药外,违者由轨道交通运营部门予以劝阻、制止,对不服从劝阻、制止的,由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此外,禁止擅自从事销售活动、揽客拉客等行为,对不服从劝阻、制止的,也将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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