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国税局将在自贸区推10项创新服务

13.01.2015  11:06
抽取本地电商企业先行试点开具电子发票,国税小规模纳税人将实行按季申报……昨日,记者从福州市国税局获悉,该局将在福州自贸区内推出10项创新服务措施,具体为电子证照应用、电子发票应用、网上同城通办、网上自主办税、网上审批备案、网上非贸管理、网上按季申报、网上信用评价、网上服务体验、网上质量监控。 电子发票先电商后逐步推广 福州市国税局相关人士介绍,“电子发票应用”是此次自贸区创新税务服务的要点。在福州自贸区内试点电商企业电子发票应用,拟抽取本地电商企业先行试点开具电子发票,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推广到所有电商企业,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向其他企业推广。 “去年底我们结合服务自贸区建设,已先行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普通发票网络申领系统’和邮寄速递服务,纳税人网上‘下单’,24小时内就可以送票上门,后面还将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实现免抄报税和发票认证,减轻纳税人负担。”福州市国税局纳税服务处工作人员说。 福州自贸试验区31.26平方公里,针对地域宽广、企业往返时间长、办税成本高等现状,福州市国税局将在福州自贸区内国税办税服务场所推行有关涉税业务“同城通办”,纳税人在办理有关涉税事项时,可以在自贸试验区内选择任一国税办税服务厅及其延伸点办理。 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 福州市国税局还将对福州自贸试验区内国税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并征期,从按月申报改为按季申报,并逐步推广到全市范围。 同时,在福州自贸区内率先试行行政审批清单制度,对清单内常用涉税事项实行网上“先备后核”,纳税人根据现有政策规定向国税机关网上备案(备忘)后先行享受相关政策,国税机关进行事后核实和监管。探索在银行等托管方设立自由贸易账户开展投资等综合业务的非居民企业,试行由托管方提供纳税人基本信息,由托管方主管国税机关集中提供相应网上涉税服务。 每年评定纳税人信用等级 此外,福州市国税局每年将在福州自贸区内开展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通过信用信息平台,采集、分析和评价纳税人的信用信息,得出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税务机关将根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而纳税人则可通过信用信息平台查询自身的纳税信用级别。 “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必不可少,根据网上信用评价进行相应税收管理,这有利于营造良好的诚信纳税环境,促进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上述人员表示。 除开展网上信用评价外,该局还将为自贸区内纳税人提供网上信息推送、风险提示提醒等主动服务,推行网上信息查询,提供网上涉税事项办理进度等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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