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园林绿化条例草案:建以林荫道为主绿色廊道

30.08.2014  10:07

  海都报长期以来持续关注榕城绿化,以上是去年部分“密种树、种大树”系列报道的版面

  海峡都市报讯 昨日,福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福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

  福州荣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后,现正全力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这次提交二审的“草案修改稿”与今年6月28日提请审议的《福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草案)》相比,出现了不少新亮点。本报持续关注福州园林绿化建设,“密种树、种大树”的倡议引起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和相关部门重视。“草案修改稿”新增内容:园林绿化要均衡配置乔木、灌木、地被植物和花卉;依托城市山体、水系、园林绿地等自然环境,建设以林荫道为主连接公园、游园、街头绿地、风景名胜、历史古迹等的绿色廊道。

  亮点1 建设以林荫道为主的绿色廊道

  近年来,福州夏天时常出现高温炎热的天气,市民更迫切希望多种树、密种树、种大树,街头多些绿荫。

  记者注意到,该“草案修改稿”提出:园林绿化要注重植物群落多样性和乡土植物的应用,均衡配置乔木、灌木、地被植物和花卉;应当规划种植一定比例的榕树和茉莉花,提升榕树作为福州市树、茉莉花作为福州市花的知名度。公园绿地及附属绿地的建设,应当以植物造景为主,配置的游览、休憩、服务性、经营性等建筑物总占地面积不应超过总用地面积的5%。

  “草案修改稿”还新增的内容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托城市山体、水系、园林绿地等自然环境,建设以林荫道为主连接公园、游园、街头绿地、风景名胜、历史古迹等的绿色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