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四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标准出台

17.08.2014  01:12

  福州“四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标准出台

  今年共需拆除“两违”330宗

  东快讯(记者许才芳)5月以来,福州市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得如火如荼,但在高铁、高速、三环、国道沿线(简称“四线”)景观改造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仍有不少问题。为进一步明确要求,近日,福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总指挥部办公室制定了“四线”景观改造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标准要求,就“四线”整什么、怎么整、整到什么程度等问题,做了详细规定。

  按标准要求,整治工作应以向莆铁路、合福铁路、温福铁路、福厦铁路等4条铁路,沈海高速、福银高速、福永高速、绕城高速、机场高速、渔平高速等6条高速,104国道、324国道、316国道等3条国道及福州三环快车道沿线300米范围内的“两违”拆除、建筑立面改造、景观整治为重点,力争在2014年底基本整治完成,在2015年青运会召开前全面完善提升(主要为绿化、美化)。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总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涉及综合整治项目的,有7个县(市),仓山、晋安、马尾3个区及福州高新区,沿线全长1067公里。经摸底,今年共需拆除“两违”330宗,建筑面积31.73万平方米;立面改造4338栋,建筑面积157.3万平方米;清理有碍观瞻建筑物2.7万平方米,沿线绿化补植约69.66万平方米。

  按照标准,“四线”沿线景观改造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包括编制整治规划和行动计划、“两违”拆除、建筑立面改造、沿线脏乱差治理和绿化美化等工作。

  在“两违”拆除认定上,要突出抓好“四重点”和“六先拆”,对“四线”沿线300米范围内或虽超出300米但仍在可视范围内的铁皮房等搭盖物,原则上一律予以拆除。

  在村庄立面改造上,要对“四线”沿线300米可视范围内的村民房屋实行美化改造,各县域内的“四线”沿线立面景观要基本协调统一,符合地域特色。在农村片区整治上。对紧靠“四线”的50户以上的集中农村片区,要按照省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的要求,进行集中整治。

  在沿线脏乱差整治上,对“四线”沿线300米范围内或虽超出300米但仍在可视范围的各种鸡舍、旱厕、猪栏等有碍观瞻物,原则上一律予以清除。

  按照要求,原则上,各县(市)区要在本月底前完成整治规划设计,“四线”沿线“两违”拆除、村庄及企业厂房等建筑外立面整治工作要在9月底前基本完成,绿化提升在10月底前完成,10-12月份主要开展完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