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和长春签粮食产销合作协议 引入松花江大米

08.11.2015  15:22

  福州新闻网11月8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谢充灵)昨天上午,借助农交会在福州举办的契机,福州和长春两地粮食局在福州签订了粮食产销合作框架协议,福州粮食行业协会和长春市大米协会还签署了首批5万吨粮食购销协议。

  协议通过鼓励福州用粮企业到长春地区发展订单农业、建立粮食生产基地、组织长春粮食企业优先向福州供应水稻及其制品等措施,不断拓展两地产销协作关系,积极引粮入榕。为进一步提升福州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协议约定在福州市出现粮食供应紧张、实施应急供应时,长春市将保证必要的粮食供应;长春市出现粮食供大于求、销售困难时,福州市将保证提供适当的市场空间,确保两市粮食安全。

  福州市粮食行业协会与长春市大米协会昨日签署了首批5万吨粮食购销协议,我市将重点引入长春松花江大米。据介绍,松花江水质没有污染,富含多种营养元素,为优质米生产创造了优越条件。松花江大米的镉、铅、砷等含量远低于国家标准,直链淀粉含量远优于国家优质大米质量指标,而零售价格却与其他普通大米一样。

  福州市粮食局相关人士表示,福州是粮食主销区,全年粮食总消费量约345万吨,自给率仅15%左右,粮食供给主要靠外部调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