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台江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30.09.2017  10:51

  福州新闻网9月30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莫思予 通讯员 游溟 赵伟伟) “两节”临近,台江区纪委昨日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旨在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净化节日风气。

  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信通科科员邵松平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任职期间,邵松平利用职务之便,为涉嫌危险驾驶罪的他人提供帮助,示意串供、翻供。在2016年11月和2017年春节前,邵松平两次违规收受他人所送价值3100元人民币的土特产。为此,台江区纪委给予邵松平开除党籍处分。

  台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及下属企业自行车修配服务公司违规公款接待问题。2014年3月,台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黄旭到下属单位台江自行车修配服务公司检查工作。检查结束后,违规接受台江自行车修配服务公司原经理蒋天恩公款接待。经研究,鉴于黄旭在受处分期内再次发生违纪行为被追究党纪责任,给予黄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蒋天恩同时还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利用公款在台江自行车修配服务公司内部组织“供地主”迷信活动,影响社会风气。经研究,给予蒋天恩严重警告处分。

  台江区茶亭街道办事处驾驶员杨德信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5月22日上午,杨德信私驾公车从茶亭街道办事处送其亲戚到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违反公车管理使用规定。经研究,给予杨德信党内警告处分。由台江区茶亭街道对杨德信作辞退处理,并收缴公车私用所产生的费用。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党政办主任陈林对车辆监管不力,给予陈林诫勉谈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