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小心信用留污点

27.04.2019  11:06

  福州新闻网4月27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张旭)昨日,我市召开全面推行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2019年全面推行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同期发布。方案提出,6月底前,五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将以街道为单位建成6个示范片区。年底,五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分类覆盖率达9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方案提出,将生活垃圾分为厨余(湿)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并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全链条体系。

  方案明确,6月底前,五城区以街道为单位建成6个示范片区(鼓楼区2个、台江区1个、仓山区1个、晋安区1个、马尾区1个)。

  同时,我市加快推进红庙岭餐厨垃圾处理厂和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厂设备调试,确保4月底前投产运营;继续加快建设大件垃圾(园林)处置厂,确保4月底前试运营,7月底前建成投产;加快厨余垃圾处理厂和城区12座中大型垃圾转运站建设。

  方案提出,我市将完善城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布局,培育回收市场主体,制定准入退出机制,建立企业红黑名单制度;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分级培训制度,即市区级、街镇级、社区级;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将垃圾分类知识读本列入教学内容。

  此外,细化奖惩措施,对生活垃圾分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扣减单位绩效分;对拒不实行分类的企业和个人,依据《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予以处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被记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主体行列;对不配合分类工作且设置门槛的物业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