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十大“精品案例” 闽侯:遏制“疯狂的沙子”

06.02.2015  21:41


 

     


福州市检察机关首届侦监“精品案例”系列报道         近年来,由于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和环境保护的严格管控,河沙供需缺口越来越大,价格屡创新高,由此也催生出大量在河道非法盗挖滥采的犯罪活动,被人们称之为“疯狂的沙子”。在福州的“母亲河”闽江边,有些非法采沙场往往一个晚上的滥采偷运就可以赚到10万多元,严重破坏了闽江河床以及生态环境。前不久,福州闽侯县检察院对一起沙场暴力抗法案件进行立案监督,批捕了5名猖獗的犯罪嫌疑人,从而有力地遏制了这些“疯狂的沙子”。近日 ,闽侯县的这起首例非法采沙入刑案件,获评福州市检察机关首届立案监督“十佳精品案”。

 

福州闽侯:遏制“疯狂的沙子

 


福建检察网2月6日讯(王光忠 黄峰)

 


暴力抗法         闽侯县白沙镇唐举村本是闽江边一个宁静的小村庄。然而,自从2013年8月份开始,每当夜深人静,就有人在村子江边偷偷采沙运沙,灯火通明,机器轰鸣,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
    闽侯县砂石办在经过充分的调查取证后,掌握了这个非法采沙场的规律,2013年10月30日凌晨,执法人员突击现场,查扣多辆非法运沙车辆。然而,令人没想到的是,惊心动魄一幕发生了。为了阻止执法人员查扣运沙车,十几名违法运沙人员居然疯狂打砸执法车辆,围攻殴打执法人员,造成十几名执法人员被打伤。此后不久,闽侯县检察院以涉嫌妨碍公务罪批准逮捕了打伤执法人员的庞某等人。
   

                                       利益链条  
    一次正常的执法行为,为何会遇到如此激烈的暴力抗法?这个背后需要有多大的利益驱使,才会造成这些违法分子如此疯狂的举动?承办此案的闽侯县检察院的检察官嗅到了这起案件背后不一样的味道。
    造成这起暴力抗法事件,究其原因,就是一个“”字。据查,打伤执法人员的庞某等人的运沙车辆并没有经过相关审批,属于非法运沙的“黑车”,按照规定将被处2万元的罚款并扣押运沙车辆。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庞某等人以每车1000元左右的低价从沙场购买河砂,再以翻四倍的价格将河砂卖给建筑工地,一辆运沙车作业一晚就可以赚到近万元,如此暴利使他们对2万元的高额罚款不屑一顾,然而查扣车辆却是他们不可接受的,因为一旦车辆被扣,他们就很长时间无法营运,损失的远远不止2万元罚款,正因为这个原因,庞某等人宁愿冒着涉嫌犯罪的风险,也要暴力抗法,保护运沙车辆不被执法部门查扣。
    那么,这个沙场怎么会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销售河砂呢?这中间是否存在猫腻,沙场背后又藏有哪些“大鱼”呢?检察官对此进行了深挖细查。  

案中有案

   
    经过检察官的深入调查,无证沙场老板江某等人浮出了水面。很快,江某等五人因涉嫌非法采矿罪被闽侯县检察院监督立案。
    原来,江某等五人才是这个沙场的幕后老板,他们购买了4辆铲车,雇请司机在江边大肆盗采河砂。为了躲避执法人员的打击,他们统一购买了对讲机互相联系,以免留下通话证据,同时 还雇请十多名人员在县砂石办、316国道竹歧段以及唐举村村道旁望风,只要砂石办执法人员一出动,他们就迅速撤离,还通过报假警的方式调虎离山躲避检查。为尽快将偷采到的河砂出手,他们以大大低于市场的价格,在夜幕的掩盖下,将盗采的河砂源源不断地卖给庞某等二、三十名翻斗车司机,盗沙场作业一晚可赚10万多元。经查证属实的河砂盗采量达2万多方,从中获利50多万元,严重破坏了闽江河床以及闽江生态,经济损失达300多万元。
    2014年1月23日,该院依法以涉嫌非法采矿罪批准逮捕江某忠等五人。目前,法院已对该案作出判决,犯罪嫌疑人江某忠等5人分别被判处1年3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的徒刑,并处以罚金3万元以及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整治风暴  

    众所周知,非法采沙的危害无法估量。不仅对江边群众的饮用水源和农民耕地构成了威胁,还严重影响到河道的行洪和通航,甚至使堤岸崩塌、桥梁断裂,国土资源严重破坏流失。这起案件被检察机关揪出后,闽侯检察院根据办理非法采沙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水利、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以及盗采沙现象严重的乡镇政府提出检察建议5件,结合案件情况分析相关犯罪发案原因和监管漏洞,及时向市院、省院提出防止盗采河砂的三大策略,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社会治理,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
    很快,闽侯县掀起了一场打击非法采沙的整治风暴。之后,公安机关陆续破获了南屿、祥谦、上街等地的多起非法采沙案件。2014年以来,闽侯县检察院先后依法以非法采矿罪批捕这类案件6件15人,极大地震慑了闽江沿岸盗采河砂的不法分子,有力的遏制了盗采闽江河砂的现象,捍卫了闽江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