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加强扶残助残工作 重度残疾人救助金标准城乡统一

09.12.2015  09:47

  日前,福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扶残助残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加强重度残疾人生活和医疗救助、强化残疾人康复救助服务、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和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方面工作做出部署。

  一户多残家庭

  每户每月补300元

  福州市将完善重度残疾人生活困难补助和医疗救助制度。将听力、语言和多重重度残疾人纳入生活困难救助补助范围,统一城乡重度残疾人生活困难救助金标准,对全市重度残疾人中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家庭年收入为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00%~130%)和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无固定收入者,在省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城乡统一标准每人每月50元),给予市级补助每人每月100元。补助金由民政部门按社会化方式定期发放。

  福州市将建立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全市一级重度残疾人给予每人每月50元护理补贴。

  福州市还建立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生活困难补助制度,从2016年1月1日起,对全市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给予每户每月300元生活困难补助。

  贫困精神病患者康复救助

  每人每月补1200元

  福州市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重点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立康复室,配备必要医疗康复设备和专业人员,大力推广适宜社区康复技术,落实残疾人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医疗保险范围。

  福州市将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康复救助制度。各级政府应继续对符合条件的0~6岁听力、智障、肢体(脑瘫)和孤独症等残疾儿童给予抢救性康复救助,实现救助全覆盖。市、县对持有福州市户籍、在定点康复机构康复训练的7~12周岁残疾儿童给予每人每月800元的康复救助补贴。继续深入实施“光明行动”,对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救治给予补贴;加大对贫困精神病患者的防治康复救助,开展精神病患者综合性、社会化康复服务试点工作,并给予康复训练及照料服务救助补贴每人每月1200元。

  明年起特教寄宿生

  每人每年补4500元

  福州市将对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学前至高中阶段)、经教育部门审批的由儿童福利机构或残疾儿童康复机构举办的附属幼儿园(学前教育部)的学生,实施“三免两补”(免学杂费、教科书费、住宿费,补助生活费、交通费)政策。到2016年,市级财政将特殊教育学校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每人每年提高到4500元,寄午的学生按寄宿生补助标准的一半给予补助。

  意见要求各县(市)区对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学生交通费进行补助,并纳入校车服务范围统筹解决,保证残疾儿童不因交通问题辍学。有条件的地方要对残疾学生的校服、床上用品等生活必需品予以补助。普通高校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福州市还将加大扶残助学力度。对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考入高中和中专、大专、本科、硕士、博士的(全日制),每年分别给予不低于2000元、3000元、3500元、4000元、4500元的补助,所需资金由市、县财政共同分担,具体发放办法由市残联、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有奖励

  福州市将实施超比例安排就业奖励。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6%的用人单位(不含财政拨款的单位和福利企业等集中就业机构),每超额安排1名残疾人,每年给予用人单位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5倍的奖励。

  福州市支持集中安置就业。对安置残疾人在50人以上,且已经就业1年以上的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包括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等),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残疾人就业环境改造、设施设备购置补贴。对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25%且安排10名以上残疾人就业的集中就业机构,每超额安排1名残疾人,每年按照当地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单位缴费金额的50%给予奖励。

  福州市还鼓励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对通过自主创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的残疾人及其安置的残疾员工,每年按照当地从业人员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缴费金额的5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已依法与新安置的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不含财政拨款的单位和公益性岗位),按照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给予补贴,补贴年限为3年。

  此外,福州市还将多形式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在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交通协管员、市容管理员、物业管理员、园林维护员、公厕管理员等一些公益性岗位时,应当安排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就业;在公办农贸市场、邮政报刊亭,应当设置一定比例的爱心摊点,以优惠或免费场租等扶持方式供残疾人经营。

  市县两级公共图书馆

  将设盲人阅览室

  福州市将继续在福州电视台开办一档手语新闻节目,时长为20分钟。扶持有条件的县(市)区电视台开播手语节目;推进影视剧、文艺节目、网络视频和音像制品加配字幕。

  市、县两级公共图书馆将设立盲人阅览室,并配备盲文图书、有声读物以及加装电脑读屏软件等。残疾人组织的网站应当达到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县级以上政府网站、政府公益活动网站要逐步达到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为视障人群提供学习服务。

  各县(市)区将通过给予企业购车补贴、发放运营补贴等方式,引导当地出租车企业逐步投放一定数量适合残疾人乘坐的出租车,满足残疾人出行需求。

  鼓励通讯运营商通过优惠套餐、短信包、流量赠送等方式,每个月为听力、语言残疾人优惠或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短信发送服务。(福州日报记者朱毓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