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出台深化医改工作要点 试行院长目标年薪制

16.08.2016  10:38

  海峡网8月16日讯(记者 王林成)3家市属公立医院试点推行院长目标年薪制;到2016年底,全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降到34%以下等。记者昨日获悉,福州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福州市2016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其中有不少亮点。

   试行院长年薪制

  针对公立医院改革,《要点》提出,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实行公立医院院长目标年薪制和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在福州市第一医院、福州市中医院、福州儿童医院试点推行市属公立医院院长目标年薪制,制定出台市属公立医院院长绩效考核办法和2016年度绩效考核指标,院长年薪水平与绩效考核结果相挂钩。

  推进公立医院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岗位管理、公开招聘和人员聘用制度,打破编内编外人员的身份界限,保留原有编内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逐步推进编外聘用人员与在编人员同岗同薪。

  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到2016年底,全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降到34%以下。

   整合城乡居民 医保信息系统

  对老百姓关注的医保问题,福州将在2016年底,完成现有城镇居民、新农合信息系统改造,整合为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

  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政府对城乡居民参保补助标准提高到430元/人,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将康复综合评定等20项新增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

  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扩大单病种试点病种数至100个以上(包括部分中医优势病种),探索实施日间手术按病种付费。

  此外,制定出台福州市家庭医生签约健康服务试点方案,探索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医保支付、居民付费特需医疗服务相结合的福州模式。每个县(市)区至少选择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45元,新增部分重点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