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出台扶持花卉苗木产业发展意见

22.09.2014  19:50
规划到2020年末,全市花卉苗木产值达100亿,销售额70亿       19日,笔者从福州市林业局了解到,由该局代起草的《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花卉苗木产业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会议研究审定通过。   《意见》明确福州市花卉产业的发展目标。力争用3-5年,将我市打造成我国东南沿海重要花卉苗木交易集散地、对台对外花卉交流合作重要平台和花卉文化创意展示重要窗口。到“十三五”末,全市花卉苗木种植面积达到12万亩、产值100亿元、销售额70亿元、设施化栽培比例达到8%,建成福州花卉交易市场。   将通过大力推进花卉苗木生产重点县(市)区、基地园区和花卉市场建设,扶持一批国有场圃、龙头企业、生产专业村和示范合作社,提高花卉苗木集约化、标准化、规模化和产业化水平。   进一步做大做强永泰、闽清、罗源、福清、国有林场等五个千亩花卉苗木基地。   将加大金融等政策支持。落实农户生产性贷款担保风险补偿;支持农民合作社、花卉行业协会组织会员建立担保基金;开发订单花卉贷款、仓单抵押贷款和花卉产品、栽培设施及大中型农机具等设施设备抵押贷款;将花卉苗木产业的小额贴息贷款纳入中央林业小额贴息贷款范畴;免征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花卉苗木产品增值税,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进口环节增值税规定的进口花卉种子(苗)免税;推动保险公司开设花卉苗木自然灾害保险险种;对花卉苗木生产环节应执行农业生产种养殖电价标准收费。   发挥龙头示范带动作用,重点扶持自有基地1000亩以上的,或年产值达3000万元以上的,或具有特色、优势、高附加值产品的企业。   2014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500万元的专项资金,扶持花卉苗木产业的发展。各县(市)区财政将安排相应比例的配套资金。将成立花卉苗木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花卉苗木行业协会,发挥群众性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我市花卉苗木产业做大做强。   近日,已完成福州市花卉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招标。   据了解,截止2014年6月,福州市花卉种植面积达6.2万亩,预计今年产值可超过50亿元。从事花卉、苗木生产的企业达310余家(种植面积达50亩以上规模的花卉企业90余家,其中福建新世景园艺有限公司、福建天生林艺有限公司2家花卉企业为省级农业(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6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户3050余户,花卉从业人员1.5万余人。   根据规划,“十二五”期末,全市花卉苗木种植面积达7万亩,产值75亿元,销售额50亿元;到2020年末,全市花卉苗木种植面积达12万亩,产值100亿元,销售额70亿元。   福州花卉资材发展迅速,大量盆具器皿、肥料等出口和内销,市场广阔,年产值近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