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出台关于做好棚改规划用地保障服务的工作意见
福州新闻网11月14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孙漫 见习记者 林传枢)为做好棚屋区改造规划及用地保障服务,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日前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棚改规划、用地保障服务的工作意见》,从机制保障、加快审批、传承文化等8个方面,推动旧改既看得到成效,又留得住记忆、守得了乡愁。
专人专班促旧改
意见摘录:规划、国土部门成立旧屋区改造工作专班,由局领导挂钩分别对应五城区,配合市房管局提出3年旧屋区改造计划及3年安置房建设计划,同时,规划与国土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行用地审批联审。
部门解读:“做好棚改规划、用地保障服务,首要的便是专人负责、部门协作。”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市规划局第一时间成立了旧屋区改造领导小组,分5个小组,局领导任小组长,分别挂钩对应五城区,定期前往各区现场办公。
“我们正会同各区土地收储中心,配合市房管局开展2018年~2020年棚户区规划改造及安置房用地规划建设计划梳理。”该负责人说,按旧屋区改造及建设计划,市规划局与市国土局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推动审批进度。
实现报批“加速度”
意见摘录:规划选址阶段,充分运用“多规合一”平台,会同各相关部门依托“多规合一”数据平台,对拟选址方案进行会商,避让禁建区、农保地、生态红线等区域,提高审批效率。
国土、规划、房管、发改、林业等部门紧密合作,争取将急需用地报批的旧改项目列入省住建厅棚改清单,或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清单,提高土地报批效率,高效协作,快速办理用地报批有关必备材料,提高用地报件质量。
部门解读:2016年底,我市“多规合一”工作全面完成,划定全市统一的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线、建设用地增长边界、生态控制线、产业区块控制线,形成“一张图”,改变了此前因规划主体不同,技术标准、编制办法、规划期限不一,导致“多规”存在差异,让部分建设用地规模因只符合其中一种规划而不能直接使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落地和开发建设的状况。
“此次棚改将充分利用‘一张图’成果,合理划定拟选址区域。”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说,同时,按“统一收件,同时受理、协作审批、同步出件”的改革思路,通过信息联动网络平台,实现建设工程项目协同并联审批,大大提高审批速度。
目前,市国土局已提前介入,按2018年棚户区(旧屋区)改造项目清单派专人专项跟踪指导,全面实施“急办件”制度,督促各区国土局(分局)推进用地报批。据了解,2018年,我市列入棚改计划项目共44个,其中23个为已批用地,13个正推进报批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