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养老设施布局出炉

19.12.2015  09:28

养老服务体系将日臻完善(资料图)


眼下,老年人养老问题已成为当今社会亟待解决的一大难题,为解决这个难题,福州市规划局特地编制了《福州市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规划期限为2013年至2030年。


预计2020年,福州全市老年人口可达124.5万人,2030年170.3万人。规划明确养老机构选址原则:环境优美、安静安全;交通便捷、靠近医院;相对均衡、适中布局;符合规划、用地可行。


到2020年福州中心城区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40张,福州中心城区外围县(市)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平均达到35张的配置标准(长乐市达到42张/千名老人,福清市为30张/千名老人),城市人均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达到0.15平方米以上。


到2030年福州中心城区和长乐市按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45张规划,其他外围县市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40张的配置标准,城市人均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不小于0.2平方米。


该规划还对床位设置、养老服务设施进行了说明。


规划布局8个养老服务片区


规划对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规划进行了布局。


规划提出,将在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仓山区、马尾区、荆溪组团、上街南屿南通组团、青口组团等8个片区进行布局。


在鼓楼区和台江区地处老城区,可建设用地十分紧缺的情况下,规划床位不足部分可在周边区域(如晋安区、仓山区、荆溪组团等)就近平衡。到2020年,中心城区共保留完善22家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共保留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床位4120张;新建38家并扩建2家机构养老服务设施,五年内共新增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床位19780张,到2020年中心城区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达到60家,总床位数达到23900床。


其中,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方面:街道(8万-12万人)应配套设置老年人服务中心(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一处,建筑面积为600平方米左右,宜与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合设,主要承担居家养老服务功能,可设置老人日托中心。社区(0.8万-1.2万人)应配套设置居家养老服务站。新建居家养老服务站用房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


规划提出,新建街道和社区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应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调剂解决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在现有城区中对用房面积较大和设施条件较好的居家养老服务站应改造升级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另外,在养老配套服务设施规划布局方面,将保留完善现有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近期在仓山区、台江区、晋安区、马尾区分别新建1所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远期在荆西组团、上街南屿南通组团、青口组团分别新建1所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


新建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尽量能够独立选址建设,如不能独立选址新建,可利用闲置的学校、办公楼等用房进行改造,老年大学与老年活动中心可合并建设。


9064”养老服务设施发展目标


按照规划,分为福州市域和福州中心城区两个规划层次。其中,福州市域层次:提出市域各区县(市)养老床位配建标准和床位规模。福州中心城区层次:以养老机构规划为重点,对中心城区各类养老服务设施进行规划布局。


记者了解到,福州市域规划范围包括:市域陆地总面积11968平方公里。福州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与《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的“中心城区”范围一致,面积1447平方公里。


据悉,本次规划以60周岁以上的公民作为规划研究和测算养老床位的对象。主要包括机构养老服务设施(社会福利中心/院、养老院、敬老院、光荣院、老年护理院等),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农村幸福院、托老所、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配套服务设施(老年大学/学校、老年活动中心/站、老年人信息服务网络等)。


近期目标:到2020年实现“9064”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发展目标。即:到2020年实现90%的老年人在社会化服务协作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6%的老年人通过政府购买社区照顾养老,4%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集中养老。


远期目标: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基本型、需求型和个性化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得到合理配置,促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作者:高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