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全面排查旅游安全隐患 极端天气前坚决撤人

13.08.2014  13:51

昨日,福州市召开全市旅游安全工作会议,强调当前福州已经进入汛期和台风多发季节,严禁旅行社组团到非正式开放的旅游景区游览,严禁组团到正在发生山洪、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地区旅游。昨日起,相关部门全面排查旅游安全隐患。

全面排查景区安全隐患

会议指出,当前福州已进入汛期和台风多发季节,相关部门应进一步提高旅游安全意识,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有力措施,完善防范机制,进一步加强当前旅游安全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各县(市、区)旅游局要立即对辖区各旅游企业做出警示,特别要对各旅游景区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查看企业安全应急演练台账、隐患点是否设置安全警示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否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年)等内容,遇有重大灾害性天气、台风和险情,应根据当地防指的要求,及时关闭A级景区及星级饭店场所,及时取消大型旅游集会活动,严格查纠旅游运输车辆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

极端天气来临前坚决停业撤人

会议要求,当前我市已进入夏季主汛期,雷雨频至,防汛形势严峻,各县(市、区)特别要制定雨季抢险应急预案,及时对易滑坡、垮塌的地段进行加固处理,对易受高温、雨水损害和影响的大型娱乐设备、设施进行检修维护。

同时,要密切关注当地气象部门的预报预警,做好游客安全警示工作,在极端天气来临之前,坚决停业撤人,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

各A级旅游景区要建立“景区安全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确保景区全天候、全方位的安全,有效维护游客安全;在山坡、河潭、桥旁等易发生危险、事故地段,要设置规范、醒目的安全标志、标识,提醒游客注意。

禁组织旅游团队到非正式开放的景区旅游

会议要求,严禁旅行社组织旅游团队到非正式开放的旅游景区(点)进行旅游活动;严禁租用无旅游营运资质的车辆,落实旅游汽车“派车单”管理制度,严格审查车辆和驾驶员的资质,要按照县际、市际、省际运输线路租用车辆,如跨市出团的必须租用市际运输线路车辆,租用县际的车辆属于无资质;加强旅游客运车辆、船舶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日常维护管理,防止车辆受高温、雷电影响,发生自燃、爆燃事故,强化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严禁疲劳驾车、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

各星级饭店要切实落实假日值班的安排,加强对消防装置、水、电、气和电梯使用安全的检查,确保不发生因厨房油烟管道积累油污遇火起火事故,严禁不新鲜、变质食品进入饭店。

本报联合市旅游局邀市民

举报景区不安全区域

市政府强调,各县(市、区)旅游局和各旅游企业在发生突发事故之后的30分钟内必须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旅游行政部门报告,并确保24小时值班和通信畅通。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及时、科学、有效处置,主要领导要第一时间在一线指挥处置,千方百计搜救被困游客,全力做好受伤游客的救治,尽量减少游客的生命财产损失,并将实时动态情况上报给福州市旅游局值班室。

昨日开始,福州市全面排查旅游安全隐患。本报与市旅游局联合开通旅游安全隐患举报热线,请市民举报身边的不安全景区(点)。

如果你有发现身边的景区(点)存在护栏损坏,临水临崖无护栏防护,在山坡、河潭、桥旁等易发生危险、事故地段没有安全标志、标识等问题,均可通过三种方式向本报反映:拨打本报新闻热线968800举报,在微博上“@福州晚报东街口”“@福州晚报”举报,在“福州晚报”官方微信平台上举报。本报记者将联合旅游部门进行查证,督促景区(点)管理人员及时消除隐患。(首席记者张秀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