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福州交通违法没拍到驾驶人不扣分 罚款仍需缴纳

12.06.2017  15:10

  今天(12日)上午,朋友圈流传一则消息引发市民广泛关注。

  该消息称:“今天开始,车辆交通违法照片无法确认驾驶员的,不记分处理,不记分要由于车主来处理”。随后,海都记者向警方确认该消息,有相关人士回应,该消息属实,今天上午开始,该举措已在市区各交通大队窗口实施。

  根据市民和网友提供的一则文件照片显示,该消息的源头是一个警方文件,文件内容为“对交通技术监控证据图片未记录到机动车驾驶人图像的,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机动车所有人(所有人为单位的,询问机动车管理人)、审核违法事实和证据等,依法对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实施处罚,不予记分。对交通技术监控证据图片记录到的机动车驾驶人图像,经两位民警共同审核属于不清晰或不完整的,参照未记录到机动车驾驶人图片调查程序办理。对交通技术监控证据图片记录到清晰完整的机动车驾驶人图像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机动车驾驶人实施处罚并记分”。  

  

  随后,海都记者向警方求证,有关人士回应,该消息属实,也就是说,今后,针对监控抓拍的交通违法,照片中未含或者未能清晰记录到当事司机的,这条交通违法将不扣分,罚款则由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缴纳。

【编辑姓名:施云娟】
福建新规:未拍到驾驶人图像不扣分 故意挡脸从严处理
   针对网络上关于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罚的种种传言,福建新闻
福建:交通违法驾驶人故意遮挡面部将从严处理
  新华网福州6月13日电(刘丰)“交通违法没拍到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