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中院就念斌案听证 律师:1000万抚慰金并不过分

25.01.2015  11:32

 

  昨天下午,福州中院就念斌案国家赔偿举行听证,念斌代理律师就赔偿数额的理由向法院作出阐述。此前,念斌就其冤案申请国家赔偿1532万,其中包括1000万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念斌代理律师公孙雪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说,按国家赔偿法规定,福州中院是作为赔偿义务机关来代表国家进行赔偿,所以他们要求赔偿的金额中,包括8年来福建所有的司法机关对念斌造成的伤害赔偿。

  福州中院赔偿委员会法官听取意见后表示:将在法律框架内尽快作出赔偿决定。

  福州中院:尽快依法赔偿

  念斌因为刑讯和服刑落下了病根,身体一直不适,没有亲自到现场,念斌的姐姐念建兰在两位律师陪同下,到福州中院参加听证。

  中院方面派出的是赔偿委员会的3名法官。

  念斌于去年12月25日向福州中院提交申请,要求国家赔偿人民币15321605.15元。同时,还要求福州中院在多家指定媒体公开向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申请赔偿数额最大,达1000万,包括请求人被4次判处死刑的精神抚慰金500万、其父母在错案期间去世的精神抚慰金500万。

  公孙雪向法晚记者介绍,昨天当面计算的赔偿总额比原来少一点,赔偿“申请人家属8年租房费用”由38.5万元改为36.96万元;另一方面,念斌计算的被限制自由天数为2935天,法院算的是2936天,实际将多赔偿一天。

  现场听证时,念建兰及两名律师向3名法官阐述了申冤过程、各项费用支出,以及赔偿诉求的理由。

  法官听取意见后表示:将在法律框架内尽快作出赔偿决定。

  公孙雪说,按照国家赔偿法规定,法院在受理当事人赔偿请求2个月后必须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念斌是在去年12月25日提交申请,应该在今年2月底就会出结果。

  律师详解1000万精神损害抚慰金

  公孙雪说,按国家赔偿法规定,福州中院是作为赔偿义务机关来代表国家进行赔偿,所以他们要求赔偿的金额中,除了福州中院,还包括8年来福建所有的司法机关对念斌造成的伤害赔偿。

  昨天,公孙雪向福州中院法官详细说明了1000万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情况。

  “念斌先后4次被判了死刑,这个是史无前例的,每一次判决都会对念斌造成新的损害,而且4次死刑是在不断叠加的,是在原来的伤害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公孙雪说,这4次判决对念斌造成的伤害不能简单相加,作为法院要充分考虑到这个案子的特殊性。

  除了4次死刑判决外,念斌案还有一次被送至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公孙雪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念斌案死刑不核准的裁定是在2010年10月28日做出的,但是2011年4月7日才正式向念斌宣布。

  “也就是说,这个案子已经有明确结果了,还拖了半年才告诉他。这半年念斌怎么过的?”公孙雪说,念斌身边关着的很多也是死刑犯,每天清晨6点被带出去,7点就被执行了。

  在死刑复核这个阶段,每天凌晨3点念斌就开始睡不着,被恐惧给吓醒。直到现在,念斌已经被无罪释放半年了,每天到凌晨三四点仍睡不着,还是处于煎熬之中。

  对念斌精神上的打击除了4次死刑判决和一次死刑复核外,还有另外一个重要伤害——这个案子折腾了8年。8年时间里,念斌父母先后去世。“不能养老,不能送终,可以说连死刑犯的待遇都没有,这也是一种巨大的精神打击。”公孙雪说。

  公孙雪说,念斌被关的时候,儿子只有4岁零5个月,出来的时候已经13岁了,这个过程中,念斌的父亲角色是缺位的,不能抚养、不能教育、不能给孩子安全感,孩子还被别人说成是“杀人犯的儿子”,“他回家半年了, 儿子到现在为止都没叫他一声爸爸,作为一个父亲,这该有多难受?

  公孙雪说,这1000万精神损害抚慰金分解到每一次伤害来看,“要求并不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