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中院受理首例涉闽知名上市公司内幕交易案

05.11.2015  02:07

  福州新闻网11月4日讯(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陈鸿星)记者昨天从福州中院获悉,该院刑二庭日前受理了一起利用非法获取的证券交易内幕信息,买入该证券,从事证券交易活动案。据悉,该案系福州中院受理的首例涉我省知名上市公司内幕交易案。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5月29日,被告人吴某某从证券内幕交易信息知情人处获知福建新大陆电脑有限公司拟收购冠林公司的消息。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吴某某于2013年5月30日、31日,集中操纵使用3个证券账户合计买入新大陆股票174.93万股,成交金额2649.19万元。与此同时,2013年5月31日,新大陆与冠林公司签订《股权合作备忘录》并向深圳交易所提交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3年6月3日,新大陆股票停牌。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吴某某作为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该证券,情节特别严重,应以内幕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福州中院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