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两读者状告《小时代》“缺斤少两”一审胜诉

29.07.2014  10:24

  越洋图书城、长江文艺出版社赔偿原告32.8元,但郭敬明不承担法律责任

  去年福州两读者状告《小时代1.0折纸时代》(以下简称《小时代》)一书三大罪名:字数“缺斤短两”、使用英文不加注释、空白页多,引来众多网友关注。

  东南快报记者获悉,7月2日,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福州两读者胜诉。越洋图书城退还读者雷佳文、陈大漓购书款32.8元并付赔偿金32.8元,出版人长江文艺出版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两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150元、鉴定费7000元。不过,法院认定“作者与讼争图书的出版质量不存在因果关系,故两原告要求被告郭敬明承担法律责任于法无据。

  关键点1

  字数是否“缺斤少两

  2013年7月15日,雷佳文、陈大漓到福州越洋图书城,花32.8元购买了一本《小时代》。此后,两人认为该书总字数为344491字,而该书版权页标注为395千字。

  雷、陈二人将《小时代》以及越洋图书城、长江文艺出版社、郭敬明告上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由于被告对雷佳文、陈大漓两人提出的“罪名”有不同的看法,为此,鼓楼区法院委托福建东南产品质量司法鉴定所对《小时代》字数进行鉴定。

  该鉴定所的计算依据同样是《图书编校质量差错率计算方法》,最终鉴定该书总字数为369876.5字,而非395千字。

  对此,在2014年5月18日第二次庭审前,长江文艺出版社代理律师发来质证意见和补充答辩意见,对前述司法鉴定意见书的“证明效力有异议。”长江文艺出版社代理律师吴刚认为,图书中标注的字数为理论推算值,而非实际绝对值,标注字数的多少不影响实际内容,也不影响读者阅读感受。吴刚认为两原告“出于私欲滥用诉权。

  一审判决中,鼓楼区法院采信了福建东南产品质量司法鉴定所的计算结果,同时也认可了吴刚的部分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