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专用快递车辆可在限行路段通行 系福建首创

10.06.2015  18:55

  福州新闻网6月10日讯(记者 邱陵)10日,福州市邮政管理局对外发布,从2015年6月起,福州首批50辆轻微型载货汽车启用“快递服务专用标识”,将允许进入福州市区限行道路通行。首批50辆涉及顺丰、德邦、飞远、申通4家快递企业;年底前福州将实现100辆统一标识快递车辆在市区便利通行。这在福建尚属首创。

  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规定,作为主管部门,福州市邮政管理局严格筛选审批工作,申请车辆必须满足五项基本要求:车辆所有权必须属于提出申报的快递企业,且具有福州市的机动车牌照;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29912-2013)所列的技术要求;必须安装车辆定位系统,并纳入福州市快递车辆监管系统;车辆必须在车辆检验有效期内,且交通违法行为已清零;须具有所属企业专用企业标识(LOGO)。

  福州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此次出台的政策,黏贴或者喷涂快递服务专用标识的轻微型载货汽车客运在福州市去限制载货汽车通行的道路通行,无须办理车辆通行证,但早晚高峰时间7:00-9:00、17:00—19:00除外,快递运输中的重中型载货汽车仍然实行通行证管理。

  据了解,邮政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快递企业规模、网点数量、服务水平和道路交通资源状况,对使用快递服务专用标识的快递车辆实行总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