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上月空气质量位居省会城市第二 福州蓝再现
26.01.2016 10:02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福州新闻网1月26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莫思予)“除了冷,福州还有蓝天和阳光!”经过连日低温阴雨侵袭,昨日榕城天空终于“拨云见日”,久未露面的福州蓝再次刷遍了朋友圈。昨日,环保部发布2015年12月重点区域及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福州排名空气质量较好城市第四位,在全国省会城市中排名第二,仅次于海口。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去年12月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城市依次是海口、惠州、厦门、福州、深圳、昆明、肇庆、东莞、贵阳和江门。据介绍,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55.6%。其中,福州的达标天数比例为100%。
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去年12月份,福州空气质量优良率100%,其中优的天数占比达51.6%,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29,空气质量明显优于去年同期。受外来污染源影响,上月我市PM2.5、PM10短暂出现浓度飙升现象,因此空气质量较上月有所下降。
去年全市空气质量整体持续改善,与2014年比较,各项主要大气指标均出现好转。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2014年的4.11下降到3.55,空气质量达标率由92%提高到95.2%,6项主要污染物浓度明显下降,其中PM10年均值为0.056 mg/m3,下降了13.85%。
去年,福州大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空气质量不断改善。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实现城区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全部淘汰;火电行业12台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完成除尘设施升级改造,烟尘均达到大气污染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无绿标车闯限行电子执法系统建成投用,实现无绿标车闯限行自动抓拍,截至去年12月,全市淘汰黄标车2万多辆,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黄标车淘汰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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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1.2016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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