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三举措保森林覆盖率

22.09.2014  19:50
  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显示,福建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5.95%。国务院12号文件和省委的贯彻意见明确提出,到201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5.95%以上。保森林覆盖率的压力层层传导到各级,森林覆盖率只能升不能降! 森林覆盖率是衡量林业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也是纳入各级党委政府考核的约束性指标之一,是最受全社会关注的林业指标。 福州市作为沿海省会中心城市,保森林覆盖率不降低的任务十分艰巨。一方面,“三五七”消灭荒山, “大造林”基本上把宜林地都造上了林,少量荒山造林难度十分大,通过荒山造林提高全市森林覆盖率基本上不可能;沿海山地土壤瘠薄、风暴多,森林植被一旦破坏,比如火灾,通过造林再恢复难,有的地块不可能恢复。另一方面,当前福州市正处于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类涉林发展项目骤增,将影响到森林覆盖率。 如何使森林覆盖率保持在55.3%以上? 福州市林业局负责人说:“要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三个方面:一是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尤其是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和遏制违法毁林行为。二是狠抓森林资源培育。省林业厅要求,造林绿化要确保做到“三个必造”:上年林木采伐迹地必须造上林;上年森林火烧迹地、林业有害生物采伐迹地和盗砍滥伐迹地必须造上林;上年占用征收林地特别是重点项目占用征收林地使用备用定额需要占补平衡,必须通过等面积的荒山或非规划林地造林补充进来,落实异地恢复森林植被制度。加强森林抚育,进一步改善林相结构,提升林分质量,增加森林蓄积量。三是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载体,抓好“四绿工程”等建设,拓展增绿空间。同时探索建立森林覆盖率激励增长机制,调动保森林覆盖率的积极性。只有这样,才有可能保持全市森林覆盖率不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