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餐馆被疑“隐形”消费忽悠顾客
“今古留香”餐馆门面
餐馆开具的账单
在餐馆就餐的消费者要注意了,饭后结账时若未仔细核对账单,很可能会被宰。昨日,有读者向记者反映称,在福州永安街永安驻榕办二楼的“今古留香”餐馆消费,原本只点一扎饮品,结账时店方却收了两扎饮品的钱。不仅如此,店方在未告知的情况下,还收取了“开瓶费”。担心以后还有顾客被“忽悠”。
顾客:点一扎饮品结账变两扎
前日晚7时30左右,市民陈女士来到福州永安街“今古留香”餐馆就餐。陈女士说,在等待朋友到来前,她清楚地记得,点菜时她点一扎58元的五谷饮品。待到结账时,服务结算后报价称,一共消费了1039元。
“朋友都喝了不少酒,几个人抢着买单。”陈女士说,当她朋友买完单准备离开时,她特别留意了下账单,发现账单上显示,他们点了两扎五谷饮品,价格116元,“我明明只点了一扎,况且我们连一扎都还没喝完。”
对此,陈女士一行质疑“今古留香”餐馆有存在“隐藏”收费的嫌疑。陈女士说,他们找吧台的收银员理论,收银员称这是服务员报过的单子,平常服务员说多少就多少,他们也没有核对。在他们的要求下,收银行向服务员核对后,称是服务员弄错了,并退还了58元。
让顾客陈女士更加气愤的是,在核对菜单的过程中,发现菜单中多了一项50元“服务费”。陈女士告知记者,收银员告诉她,“服务费”是因为客人自带白酒,要收取50元的“开瓶费”。
店方:系工作人员的失误
“要收‘开瓶费’,消费前,餐馆服务员根本就没有告知。”陈女士说,他们觉得餐馆方面在未告知的情况收取“开瓶费”不合理。当他们提出质疑时,收银员意识到错误,马上退还了50元“开瓶费”,但服务员在退款时态度很不好,将钱拍在了柜台上。
昨日上午,记者向“今古留香”餐馆核实了此事。该餐馆一名魏姓经理表示,在没有征得顾客的同意下,服务员多调了一扎五谷饮品,并算到了菜单中,确实是工作人员的失误,他们已经对员工进行了批评。
对于在未告知的情况下,餐馆方面收取50元“开瓶费”一事。魏经理表示,以前餐馆方面从未收取“开瓶费”,因吧台收银员是新来的,以前在其他餐馆有收取“开瓶费”,没有及时更正过来。并对收银员的行为,向消费者表示抱歉。
对于餐馆方面的解释,陈女士认为对方的解释很牵强。陈女士告诉记者,倒不是自己在意这几十元钱,而是店家的这种多算钱的“隐形”消费,让他觉得是在“欺负”顾客,担心以后还有顾客被“忽悠”。
部门:未告知收开瓶费不合理
福建理争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捷认为,消费者自带酒水到酒店消费,餐馆收取合理的服务费可以理解,但应张贴告示,给顾客以知情权和选择权。如果事先不告知消费者,结账时收取服务费,侵害了公平交易权,属不当得利,应予返还。
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福州市物价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餐馆在没有明码标价,或未告知过消费者的情况下,收取消费者“开瓶费”是不合理的行为,如果消费者发现相关情况,应保留证据,拨打12358投诉。
在此提醒消费者在餐馆就餐后,结账时更要认真核对账单,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场馆经营者也要诚信经营,切勿为一些蝇头小利失去消费者的信任。
作者:段圣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