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运钞车与清扫车相撞 车辆受损致一人受伤

30.03.2016  10:24

  运钞车车头受损较重

  海峡网3月30日讯(记者 朱敏敏/文 毛朝青/图)昨日上午7时许,福州上三路,一辆运钞车与一辆清扫车发生相撞,车辆受损,车上一人受伤。有目击者称,事发时两车速度较快。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记者昨日上午赶到时,仅有车损较重的运钞车尚在,现场可见血迹。运钞车司机说,事发时该车正调头进入上三路,清扫车直行,两车相撞后,运钞车副驾驶座上一名押运员头部受伤流血,所幸包扎后并无大碍。有目击者称,事发时,两车速度都较快。

  对于事发时运钞车是否正押运现金,该车所属的福州某公司相关人员称,“不便透露。”仓山区环卫处方证实确有该起事故发生,但涉事的清扫车并非仓山环卫部门车辆,具体所属不明,或为其他单位所属的过路清扫车。

  目前,事故责任认定还未作出,警方已介入调查,证实事故中共1人受伤。

   □马上调查

   霸道的运钞车 并非“特种车辆

  记者昨日走访华林路、五一路等福州市区多条道路,发现路面上多辆运钞车中,有的车速较快,有的出现加塞、随意变道超车等交通违法情况。

  市民周小姐说,几天前她曾看到一名女士推婴儿车过街时,被急速驶过的运钞车吓得手足无措,最后只能退回路边。市民李小姐也说,上周末她去锻炼时,一辆运钞车几乎是擦着她驶过的,吓得她一个踉跄,险些崴了脚。

  今年以来,3个月中,本报曾接到10多条市民报料,反映运钞车车速快、加塞、随意变道超车等情况。不少市民表示,运钞车虽然执行的是特殊任务,但是不应有“特权”心理。

  对此,福州警方人士表示,实际上,根据交通安全法,只有“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为特种车辆,运钞车并非特种车辆。该人士还称,即使是特种车辆,也只能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线路、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由其他车辆和行人让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