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诉福州一行政机关 法庭殴打对方代理人被拘

23.07.2015  11:54

  东南快报讯(记者 刘清华)前天下午,福州中院审理了张某诉某行政机关不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一案。在核对庭审笔录时,张某殴打对方委托代理人连某、郑某,造成连某鼻梁受伤流血、眼镜断裂。当天,福州中院依法对张某予以司法拘留12天。

  7月21日下午3点30分,原告张某诉被告某行政机关不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一案在福州中院开庭审理。4时30分,庭审结束,合议庭成员退出法庭。原告张某及某行政机关的委托代理人连某、郑某在法庭核对庭审笔录。

  16时50分左右,张某对某行政机关委托代理人郑某修改笔录内容不满,双方发生口头争执,张某趁郑某正在核对并修改笔录不备之机,先猛拍郑某的胸膛,阻止他核对笔录,随后双方互相推搡。

  此时,某行政机关的另一位委托代理人连某上前劝阻,但张某突然用头撞向连某的头部,造成连某鼻梁受伤流血、眼镜断裂。福州中院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闻讯到场,一同控制住张某,并马上报警。金山派出所迅速派警到场,将张某带回派出所调查。福州中院根据张某的违法事实和情节,作出对张某予以司法拘留12天的处理决定。仓山公安机关表示,将根据受害人连某的伤情鉴定结果,决定是否进入刑事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