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男子刷前妻卡透支16万 女子无奈上诉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罗彦霏) 离婚前,福安男子施先生用妻子李女士的名义办了四张信用卡,且信用卡一直为施先生所用。离婚后,四张信用卡中被施先生透支的款项非但未偿还,还被其利用额度套现。为此,李女士多次向前夫施先生交涉,但均被以各种理由推脱。后在法院调解下,双方终于达成协议,急于与前夫撇清关系的李女士自愿偿还60000元,丈夫施先生则分期还款103000元。
离婚前
丈夫用妻子身份证办信用卡
据法院介绍,2009年,福安男子施先生与李女士经自由恋爱后,于2010年3月11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走进了婚姻殿堂。一年后,两人生下一孩。
但孩子的出生并未加深夫妻二人的情感,婚后不到两年,夫妻两人反而因为各种生活琐事争吵不休,夫妻感情每况愈下。
2013年,施先生向福安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自愿离婚,孩子由施先生抚养,抚养费由施先生自行负担,但施先生要保证李女士的探视权。另外,协议还包括登记在李女士名下的四张信用卡被施先生透支的款项由施先生负责在两年内偿还并注销该四张信用卡等。
据介绍,法院调解时提到的四张信用卡系在施先生和李女士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施先生用李女士的身份证在四家银行所办的,这些卡一直为施先生所用。
离婚后
透支款项未偿还还被套现
据了解,从2013年施先生和李女士离婚之后的两年时间里,施先生非但未按调解书履行其还款义务,还套现了这四张信用卡的额度。
2015年1月,几经交涉,李女士从前夫那里要回这四张信用卡时,已被施先生套现163000元。因为信用卡账户是李女士的,也造成了李女士每个月都要替施先生代偿这四张信用卡所欠债务。
后来,李女士多次向施先生交涉,对方仅立一还款协议给李女士,其余均以种种理由推脱。李女士无奈之下具状起诉到法院,请求判令施先生偿还信用卡套现款163000元,并承担套现款利息。
法院介入
双方达成还款协议
对于前妻李女士的说法,开始施先生都矢口否认,坚决不承认自己使用这四张信用卡进行套现。在经过法官多次调解后,施先生终于松口承认自己确实结欠李女士名下的三张信用卡截止至2015年1月的消费款共计人民币103000元。
看到前夫终于承认部分事实,李女士心里松了口气,为求赶紧与对方撇清关系,便主动向法官申请调解。最终,在承办法官主持调解下,双方对还款达成了协议:施先生向李女士每月分期还款3000元,直至人民币103000元还清为止;另外的60000元欠款由李女士自愿负责偿还给银行。
法官也在此提示,夫妻离婚分割财产后再度起诉财产纠纷的案件举证难度较大,因此必要时一定要及时将自己名下财物收归己有,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财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