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检察院出台方案助推企业发展

28.01.2015  21:08

 

福建检察网1月28日讯(福安) 为加强“两提升五过硬”建设,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近日,福安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助推企业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

方案》要求检察各内设机构在服务企业发展中做到三个“建立健全”。一是建立健全社情企意收集工作机制,要求院领导每人联系2个企业,每个内设部门联系3-5个企业,建立检企工作联络员制度,巡回服务企业。二是建立健全“惩防帮一体化”机制。通过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活动,保障企业经营管理安全;主动联系我市重点工程项目,在设计、审批、招投标、发包承包、采购等系列工程环节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强对重点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风险防控;灵活运用检察建议等手段,定期综合分析研判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不正当竞争、风险漏洞和制度缺陷,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治理对策建议,帮助企业规范经营。三是建立健全企业诉求办理反馈机制。规范诉求收集、处理反馈等流程,及时将收集到的企业诉求和意见建议逐项梳理分析,分门别类地提出解决办法,对群众生产生活方面的困难,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对群众反映的重大疑难信访案件,主动登门回访,及时反馈信访事项办理进展情况,耐心做好释法说理、宣传解释和教育感化工作;对受理的案件线索,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办理,并适时告知查办情况和处理结果。

    据了解,今年福安检察将以企业服务队、巡回检察服务企业联络点为工作载体,深入全市知名企业、重点企业、项目企业,着力解决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的困难、问题,如企业在项目建设、征地拆迁、供水供电、办理厂房两证、发展中遇到的相关职能部门吃拿卡要,申请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遇到的中梗阻等问题,为企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持续向好的发展环境。同时,帮助企业转型升级,实现自主创新,协助企业完善制度,堵塞生产漏洞,促进企业规范管理,提高依法经营水平,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发展后劲,从而彰显检察机关新形象,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在助推企业发展中的亲和力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