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检察网4月17日讯(林琳)4月15日,福安市检察院研究室主任刘小龙赴新疆挂职。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政策和进一步加强改进检察援疆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福建省检察院援疆工作安排,近日,经省院遴选委员会遴选,福安市检察院干警刘小龙入选福建省检察机关第四批赴新疆挂职干部,选派挂职地点为新疆呼图壁,挂职锻炼为期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