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实施推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行动计划纲要

23.06.2017  03:32

福安市是全国畲族人口最为集中的聚居区,现有3个畲族乡和福安畲族经济开发区。该市近日出台了《福安市民族工作行动计划纲要(2017-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省、宁德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到2020年当地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与全市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纲要》明确了民族工作目标、责任主体、配套政策、组织保障等内容,突出注重志智双扶弘扬畲族精神、注重党建先行夯实组织基础、注重典型引领促进以点带面、注重保护传承打造品牌特色等原则,提出民族乡村特色经济扶持发展、民族地区精准脱贫攻坚、民族乡村基础设施及宜居环境提升、民族教育卫生事业优先发展、民族特色文化七个一工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民族干部培养选拔等八大行动计划。

纲要》强调,一要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实行以奖代补拟奖励全市少数民族村级组织发展集体经济、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支持民族村基础设施建设,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强监督引导。二要支持福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推广“普惠金融?畲族卡”,为少数民族的群众、商户、企业提供初始费率8.25‰、免收年费的信用贷款。三要调整市民族工作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挂钩帮扶21个民族村,从2017年开始,每轮挂钩5年,每年落实帮扶资金不少于5万元,同时进一步加大人才、技术、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四要持续推进民族乡村公路安保工程、提级建设,按4.5米以上路幅宽度的标准优先安排完成民族村的道路改造,所需资金除中央、省、宁德市补助外,市财政按每公里5万元标准予以配套补助。对105个民族建制村以外的民族自然村继续按4.5米以上路幅宽度的标准改造提升,每公里按3万元标准予以配套补助。五要落实少数民族学生资助政策,对福安市民族中学畲族贫困女童初中“春蕾班”助学金生均每年增加400元。六要每年继续从文化事业发展基金中安排50万元,用于保护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