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司法局扎实推进安置帮教“回归工程”
无缝对接助他们开启新人生
——福安市司法局扎实推进安置帮教“回归工程”
□福建长安网记者 黄锡顺 通讯员 郑爱凤
安置帮教工作是帮助、教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回归社会的系统工程,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更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近年来,福安市司法局积极创新特殊人群管理工作,全面推进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回归工程”,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该群体重新违法犯罪,社会反响良好。
完善衔接环节
实现多部门信息互联
“我局年内落实348名刑释解教人员的必接必送工作,顺利完成省既定工作目标,实现安置帮教无缝对接。”该局社区矫正股负责人日前对记者说。
据该负责人介绍,该局严格按照《福建省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规定(试行〉》的规定时限、规定要求落实好衔接工作责任,切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信息衔接和人员衔接相关工作。注重完善刑释解教人员报到登记和建档立卡工作,建立起刑释解教人员一人一档,统一编号,分类存放,妥善保管,刑释解教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安置帮教协议书、安置帮教责任书等表薄册规范齐全。在此基础上,健全完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实现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安置帮教机构等部门间信息的互联互通,实现安置帮教工作的动态链接,网上管理。此外,该所实行月度通报制度,每月对各地操作信息平台情况进行通报,详实掌握当年新回归刑释解教人员底数和动态情况。
加强重点管控
推行“四帮一”帮教模式
在帮教刑释解教人员中,该局建立健全一套教育改造质量评估体系,以全面反映教育改造成效,为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安置、帮教工作提供分类依据。
“针对节假日和重点、敏感时期,我们开展实地调查走访,了解刑释解教人员思想动态,掌握生活状况,科学评估,正确分析定类,采取不同帮教措施分类实施。突出重点帮教对象,严密跟踪考察,推行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村居、家庭‘四帮一’帮教模式,实行‘必访、必帮、必控’。对一般帮教对象,我们侧重于教育巩固、引导帮扶,鼓励其积极融入社会。”该局社区矫正股负责人向记者详细介绍了帮教的方式方法。
潭头司法所负责人向记者讲述了辖区一名重点管控人员的重点帮教案例。2016年3月,李某刑满释放后,对生活迷茫,改造情绪低落,并有上访倾向。该所在衔接过程中了解到相关情况后,及时将李某列为重点管控人员,积极对接当地派出所、村居。各方明确工作分工,积极协调镇、村两级组织,帮助其解决安置问题。与此同时,该所耐心寻求家属积极配合,全面掌握李某的改造动态。如今,李某的改造信心明显提升,情绪稳定,并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
据介绍,近年来,该局辖区所属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始终控制在0.2%以内。
注重就业难题
建七个曙光安置基地
“经过全市各级帮教组织的共同努力,目前我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率达到96%。”该局社区矫正股负责人如是说。
据悉,该局注重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就业难题,积极联系辖区内的企业,广泛宣传优惠扶持政策,在曙光就业安置基地建设上取得了很大突破。截至目前,依托福安市主导的电机等行业企业,建起福安市和翔电机有限公司、福安市月爿山食品有限公司等7个曙光就业安置基地,并已顺利通过评审。
在此基础上,该局按照相关办法要求,对就业安置基地进行分类,统一授牌,悬挂标识,明确职责。同时,抓好基地管理,规范人员接收、安置、分流等工作,上墙相关流程、制度,力求做到规范和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