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人大主任批示肯定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27.04.2015  20:12

 

    福建检察网4月27日讯(林琳) 近日,福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世明在福安市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上做了批示肯定。
    何世明批示:“规范司法行为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只有规范司法行为才能保障严格司法、公正司法,进而推动全民守法,真正树立法治权威。市检察院根据上级院的引导和部署,结合本院实际,研究制定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内容具体,步骤能动,措施有力。希望检察院真正把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
    根据方案,福安市检察院将通过开展集中整治,牢固树立检察人员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纠正思想观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规范公正司法的长效机制,使检察机关和全体干警的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