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岩湖坂水源保护区:游泳者拆防护栏继续游

17.05.2016  16:59

   宁德网消息 2016年4月6日、4月21日本报刊发了《福安岩湖坂: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成了“露天游泳场”》、《游泳者顶风作案》两篇文章,对游泳者在福安岩湖坂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游泳污染水源的现状予以报道,引起了当地政府和市民的广泛关注。然而,5月13日,当记者第三次走访该饮用水源地时看到,不仅游泳行为未得到禁止,甚至连新安装的防护栏还遭受破坏(图①)。

  5月13日14时30分左右,记者在该饮用水源地取水口附近看到,一辆白色越野小车停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二层建筑旁,三四名游泳者在车旁更换泳装先后下水。14时40分左右,又有一名男子穿戴完毕下水,而仅隔10分钟后,又有三名男子陆续下水游泳(图②)。此后,仍不断有游泳者前往周边居民家中冲洗后下水。

  在走访中,记者了解到,福安市相关部门并没有按2015年4月7日下发的《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当前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宁政办[2015]55号)要求加强对泄洪闸的管理,游泳者驾驶车辆依旧可以自由进出水源地保护区范围。

  记者从市环保局官网搜索到一份《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安市岩湖水厂和城关水厂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批复》(闽政文〔2010〕455号),文中注明:“一级保护区范围:交溪桃花岛西侧河段水域及水域两侧外延100米(岩湖水厂取水口周围100米范围之外,若遇松潭村村道,则以村道为界,不含村道)范围陆域,以及岩湖水厂取水口下游100米水域及其两岸防洪堤(不含防洪堤)以内陆域。”该文件要求:“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日常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为何在2010年已经被设为一级饮用水源地的区域,六年后依旧存在监管缺失问题?而在媒体多次曝光监督下,游泳者不仅顶风作案,甚至还破拆防护栏等公共设施,是相关部门管理经验不足还是不愿意管?岩湖坂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何时能告别游泳者的污染,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