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一男子醉酒驾驶小型客车 撞伤行人

12.10.2015  13:22

   宁德网消息 (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李文福)  近日,福安一名醉酒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将一行人撞伤的犯罪嫌疑人陈某宾,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福安警方依法取保候审。

  10月2日0时5分,交管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值班民警接指挥中心派警指令称:在福安市建设局门口一部小型普通客车撞到一名50多岁行人,行人受伤倒地。

  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并通知“120”。民警到达现场时,“120”也到达现场,值班民警立即帮忙“120”把伤者送往闽东医院检查治疗。

  在随后现场勘查中值班民警发现,一辆上海牌照的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身上有很重酒味,现场勘查结束后,值班民警带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陈某回交警大队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经测试,陈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09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经查,2015年10月2日0时许,陈某喝酒后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从福安市城区新华中路福隆宾馆方向沿新华中路往长途汽车站方向行驶,行经事故路段,碰撞前方从右往左横过道路的行人林某霖,造成林某霖受伤、小型普通客车局部损坏的交通事故。

  在办案中心,犯罪嫌疑人陈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