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禁毒日】湖里检察:远离毒品,你我同行

26.06.2015  19:23

【国际禁毒日】远离毒品,你我同行 2015-06-26  湖里检察



策策划划:苏水明 陈筱婷 张燕君

文文稿稿:张燕君

案例漫画:湖里区人民检察院(by Lydia.H)

摄影排版:陈明财


我的观点近年来,柯震东、房祖名、李代沫、王学兵等多位明星因为吸毒被抓,“名人效应”引发了社会大众对毒品危害的关注。毒品猛于虎,可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沉迷于此,难以自拔呢?在6月26日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小编们整理了湖里检察院办理过的部分毒品案件,让我们通过这些活生生的例子来看一下毒品的危害,更希望“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人人践行的一个准则。禁毒之漫漫长路,检察官们与你一路同行! >>>相关案例 1

夫妻双双贩毒·幼子丢给父母

28岁的女子刘某因涉嫌贩卖毒品被我院审查起诉,而其丈夫刚因贩毒入狱,夫妻俩皆沉迷于毒品和贩毒,身陷囹圄,1岁多的儿子在最需要父母关爱的时候,只能和外公外婆相依为命。
检察官提示: 1岁多的孩子本该在父母的怀里享受呵护和关爱,无忧无虑,快乐成长,可毒品却夺走了他这样简单的幸福,愿为人父母者,珍爱家庭,远离毒品。


2

糊涂母亲帮女儿寄送毒品

经不住女儿的一再央求,66岁的阿如(化名)竟两次找亲戚取冰毒,并邮寄至哈尔滨。女儿收到包裹时被民警抓获,随后,这位母亲以及贩毒的亲戚也先后归案。近日,这三人已被我院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示: 对于女儿无条件的错爱,令本该在家颐养天年的老人触犯了法律的高压线,悔恨的泪水也改变不了要接受法律严惩的现实,违法犯罪,切莫心存侥幸,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3

帮送毒品“90后”女孩被逮个正着

小林到好友小琴家玩,听到有人要找小琴购买400元冰毒时,为了保护好友,小林主动提出为小琴送“”,并电话联系买主舒某在楼下见面。在交易过程中,舒某和小林被伏击的民警当场抓获。警方发现小林随身携带有白色晶体、红色药片、蓝色药片,且均被查出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即“冰毒”),小林被我院以贩卖毒品罪审查起诉。
检察官提示: 不假思索的朋友义气不可取,为保护朋友,却令自己陷入贩卖毒品的漩涡,对于朋友的真正保护,是及时地制止犯罪行为,而不是毫无大脑地成为共犯。


>>>相关链接 什么是毒品?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什么是毒品犯罪?

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事罚处罚的犯罪行为。


什么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违反禁毒管制法规,进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行为。


毒品违法行为主要包括哪些?

⑴非法持有毒品的违法行为;

⑵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

⑶吸食、注射毒品的违法行为;

⑷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的违法行为。


>>>远离毒品·你我同行

【新浪微博】@阳光君君哦 :#我的生活拒绝毒品#走上吸毒的道路就是将自己的灵魂出卖给魔鬼,为了自己和家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禁毒路上,检察官与你一路同行! @厦门文明网

【新浪微博】@榴莲 :#我的生活拒绝毒品#减肥,这是多少无知少女给我的吸毒的理由;朋友,这是多少义气青年给我的容留他人吸毒的答案。青春,开始懵懂;青春,需要友谊。但要记住,青春,拒绝毒品,拒绝苍白的底色! @厦门文明网

【新浪微博】@蓝石莲之叶 :#我的生活拒绝毒品#毒品是让人走向无底深渊的陷阱,不要以为你只是好奇,不要以为吸毒就是炫酷,不要以为你意志坚强可以战胜它,已经有无数个深陷毒品漩涡的宝贵生命,以唯一一次生命的代价告诉我们这个事实,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不只是个口号。 @厦门文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