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禁止教师违规补课乱收费 将被指名道姓通报

08.07.2015  09:18

  福州新闻网7月8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张笑雪) 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将统一明确禁止中小学校和教师违规补课及乱收费行为,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

  省教育厅日前转发《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统一明确禁止中小学校和教师违规补课及乱收费行为。对于确需补课的高中毕业班级,应以答疑、辅导等形式进行,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把治理违规补课及乱收费问题纳入开学检查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把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违规补课及乱收费,作为考核评优的重要内容。在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对违规补课及乱收费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并进行公开实名曝光。

  所有中小学生的招生入学、转学、退学等工作必须在电子学籍系统如实反映,做到人籍一致,实现学籍管理全覆盖、无死角。各城市所有县(市、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全面实行划片就近入学政策,落实就近免试入学方案。进一步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在高校违规招生等问题治理方面,严禁公办普通高校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招生,严肃查处违规办学、虚假宣传、欺诈招生及乱收费等侵害学生正当权益的问题。深化高校“天价培训班”治理,严肃查处培训中的腐败行为。

  在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治理方面,将抓住教师节、开学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追责一起。

  此外,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代收商业保险费,不得允许保险公司进校设点推销、销售商业保险。严禁学校收取午休管理费(看护费),严禁学校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

  据悉,我省将把监督检查作为治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情节恶劣的乱收费问题坚决予以查处,指名道姓公开通报,并在各类教育评先评优中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