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社区矫正“牵手”法律援助 共建“矫援对接”新机制

21.04.2016  16:19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和法律援助工作在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维护经济困难群体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近日,三明市司法局出台《关于建立社区矫正与法律援助工作对接机制的意见》,全面建立社区矫正与法律援助工作对接机制。

      一是明确受援范围。在法律援助案件范围内,社区服刑人员因经济困难或者发生突发事故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由司法所调查核实后,出具相关证明,列入受援范围。

      二是建立绿色通道。司法所指导帮助申请人收集申请材料,上交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初审后报有管辖权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审批。同时缩短受理的流程,申请受理时间缩短为三日。

      三是强化教育引导。结合法援个案,加强法制宣传,利用法律援助网络,组织律师、法援志愿者参与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引导社区服刑人员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消除他们用非法手段维权可能导致的隐患,积极预防和降低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

      四是加强工作保障。建立工作责任制和工作台帐制度,明确“矫援对接”中司法所、社区矫正机构和法律援助机构岗位职责,及时互通情况,加强沟通协商,共同解决对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强化工作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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