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戒毒“脱轨” 投案仍受处罚

22.06.2015  13:29

  本报讯 8日,23岁的年轻女子洪某,在父母陪伴下来到邵武市公安局昭阳派出所投案,称自己未按规定参与社区戒毒。民警调查后,给予洪某强制戒毒两年转社区戒毒三年的处罚。

  2010年,洪某因吸毒被查处。2013年,洪某再次吸毒被查,公安机关责令其社区戒毒三年。按规定,社区戒毒期间,洪某前三年都要按规定时间到社区进行尿检。刚开始,洪某在父母严厉管教和督促下,积极参与社区戒毒。今年洪某找了对象,便时常不回家,洪某父母接到社区戒毒工作站的电话,称洪某已多次未按规定接受尿检,有可能复吸。洪某父母十分担心,劝解并将洪某带到社区戒毒工作站报到,随后前往派出所投案。

  因洪某与社区戒毒工作站“脱轨”,未按时进行尿检,虽未复吸,公安机关本应对洪某进行强制戒毒两年的处罚。但民警调查,意外发现洪某已怀有身孕,因此处罚转为社区戒毒三年。

  (邓木华 蔡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