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黑名单”制度为诚信建设又增质

31.10.2018  15:03

  日前,人社部日前制定了《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0月29日。根据征求意见稿第5条规定,对于个人来说,虚假参保、骗保、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将会进入“黑名单”;对于企业来说,以后,不给员工缴“五险一金”也将会付出更多的代价!(10月30日中新网)

  安居乐业、老有所养是幸福生活的保障。“五险一金”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养老、住房、医疗、教育等方面制定的制度保障,也就是说,只要企业和个人配合上缴社保,将来在购买住房、医疗保险、养老退休金等方面就有了强大的经济支撑,这是政府惠及民众的幸福工程。可是,在这个幸福工程的建设中,还有单位和个人认识不到此项制度的好处,有的个人抵触,有的单位玩收支缩水游戏,为的就是少缴或者不缴“五险一金”,更有甚至,缴纳之后还会以各种名目非正常支取。

  社会诚信的建构是需要方方面面的努力的。公民和单位诚信缴纳和支取“五险一金”也是诚信社会建设的一个有机组成,我们的社会要和谐稳定,离不开社保保驾护航,如果对于那些玩着不诚信的花样透支社保实施落实的单位和个人,人社部即将推行的“五险一金”的“黑名单”制度,对单位和个人将迎来一个大变化,随着建立“黑名单”制度的建立,以后,在“五险一金”的缴纳和支取中出现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将被列入“黑名单”,受到联合惩戒,个人坐高铁、乘飞机、考公务员可能受到限制。单位在政府采购、交通出行、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可以说,社保“黑名单”制度为社会诚信增重。

  据悉,社保“黑名单”实行动态管理,纳入联合惩戒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可是,这种“黑名单”机制有震慑力,让违反者付出信用代价,这是保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机制。用人单位要认识到按时参保足额缴费是对职工权益的保障,是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同时,政府也应做好减税降负,让守法企业有长久生存和发展的好环境;个人更要充分认识到社保的好处,主动配合缴纳社保,对于企业缴纳社会的做法积极配合,社保制度才更有力推行。

  社保“黑名单”不仅仅是制裁,也是一项有效的宣传和落实督促,对于提升全社会对社保意义的再认证,定会起到很大的帮助,只有共同对社会制度的推广群策群力,安居乐业、安享晚年才有更多的幸福保障。(福州文明办 雷沛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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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文明礼让风气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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