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太出租屋私设“社保代办点” 骗保90余万
“一间不足15平方米的房子,里面放置一套办公桌椅,办公桌上配备一台电脑,旁边还有一个装有若干档案材料、收据账单的小柜子……”
这是哪儿?这就是海南省临高县加来镇“民间社保局长”王丽婷的办公室,被坊间戏称为县社保局“加来分局”。自2011年9月至2013年5月,家住加来镇、年近六旬的王丽婷就是利用这个租来的办公场所充当“职业掮客”为他人违规办理养老保险,一时间门庭若市。
据临高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王丽婷、严明进两人为工厂职工办理退休与补缴养老保险和未参保超龄人员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过程中,向临高县社保局局长梁信灵行贿14万元,致使88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成功参保,骗取国家社保金909649.60元。
9月21日,《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临高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行贿罪分别判处王丽婷有期徒刑3年,判处严明进有期徒刑2年。至此,这一出“民间社保局长”坐堂办社保的闹剧落下帷幕。
行贿社保局长违规办社保获批
1954年10月出生的王丽婷,绰号“肥婆”,高中文化,系临高县加来镇人。2013年5月22日,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
据临高县人民检察院指控,早在2010年9月,王丽婷便以加来二轻厂名义办理企业人员退休和补缴养老保险,找到时任临高县社保局局长梁信灵(另案处理),咨询关于二轻厂职工补缴养老保险和退休等相关事宜。
由于部分职工劳动档案有缺失,按照有关规定,档案不齐难以办理参保手续,王丽婷希望得到梁信灵的帮助。一天,王丽婷到梁信灵办公室送上4万元。梁信灵收到钱后,王丽婷申请的企业人员退休和补缴养老保险顺利通过审批。
2011年9月,王丽婷为原铁木社的工人办理养老保险手续后,坊间就传言王丽婷“上头有人”,并流传出“办社保,找肥婆”的说法。
“我也是听说‘肥婆’为加来很多人办理了养老保险,我便来到她这里,她还教我如何篡改信息、填写表格等,以便顺利通过审核。”证人谢某告诉办案检察官。
骗取国家社保金共90余万元
临高县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吴冠贤介绍说,王丽婷看到找自己办事的人越来越多,于是,她便在加来镇上租了一间房子,购置了一些办公用品,自己开始办理起“社保业务”,俨然一副“社保局长”的派头。
“我知道,在陆续来找我办社保的23人中,他们都不具有未参保超龄人员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手续的资格,我便亲自动手或教他们篡改个人信息。”据王丽婷向检方供述。
2011年6月,加来镇人严明进也慕名而来,找王丽婷为多文手工业社的工人办理未参保人员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手续的事情。王丽婷则要求将之前的23名人员纳入多文手工业社一起办理,并且每名给严明进好处费2000元。
据严明进称,多文手工业社等88人均未达到退休年龄、没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按照法定程序不可能通过审核。2011年11月,有30余人的材料被县社保局退回。为此,他和“肥婆”便动起了“歪脑筋”。
2011年11月份,王丽婷、严明进商定,由王丽婷出5万元、严明进出3万元共计8万元向梁信灵行贿。两人一起来到梁信灵楼下,由王丽婷上楼把8万元现金送给梁信灵。2011年12月,严明进还单独送给梁信灵2万元感谢金。 不久,王丽婷、严明进办理的88名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顺利通过审批并领取了养老金,骗取国家社保金共909649.60元。
辩称帮人办社保不收好处费
“指控你联合严明进向他人行贿14万元,你有异议吗?”
“没有异议。”
“指控你帮助他人骗取国家社保金90余万元,构成诈骗罪,你有异议吗?”
“有异议。我并没有取得社保金,不是真正受益人,不应构成诈骗罪。”
在法庭上,王丽婷辩称,他们办理工人养老保险也是好心办善事,是经过劳动局批准,申请表是职工自己填写,最终由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办理,他们在办理过程中没有得到一分钱,是为了职工的利益才帮助办理的。
同时,王丽婷还称,申领社保金需要申请人在申请表格上签字确认,这些人明知不符合参保条件,要求她想办法为其办理养老保险,主观上也存在故意。
严明进则称,在帮助他人办理养老保险之前,海南省政府已经下发文件,根据该文件,他对参保人员没有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诈行为。而且,他收取的款项都是通过“肥婆”之手得到,且用于办事开支,自己并没有获取任何不当利益。
近日,临高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行贿罪分别判处王丽婷有期徒刑3年,判处严明进有期徒刑2年。法制日报 制图/李晓军 记者 邢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