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全面完成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予和登记证书换发工作

13.01.2017  19:34

  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和民政部办公厅印发的《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施方案(试行)》(民办函〔2015〕468号)要求,思明区民政局已于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同时,结合社会组织的年度检查,开展存量社会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予和登记证书的换发工作。截止2016年12月底,已经全面完成辖内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予和登记证书的换发工作,完成进度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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