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乱摊派将被严查
20.07.2015 11:18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整治对象包括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备案管理的社区社会组织。以下5类问题将被重点整治:社会团体强制入会收取会费;社会组织向企事业单位派捐索捐、强拉赞助等行为;社会组织强制企事业单位接受服务,并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行业协会(商会)未按规定涉企收费等行为。(潘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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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2015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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