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社会救助监督检查机制 检查事项将实时上报

17.11.2014  23:31

    新华网福州11月17日电(记者 林斐然)记者今日从福建省民政厅获悉,福建省民政部门新近下发了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的通知,明确将推动建立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从而确保社会救助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实施,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水平。

    通知指出,社会救助监督检查工作要以督促政策落实为目标,确保对象准确,促进资金安全,强化能力建设,实现廉洁高效。重点围绕社会救助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运行情况,社会救助资金的筹集和管理使用情况,社会救助基层能力建设情况,社会救助突发重大事件处置情况和社会救助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等方面内容展开。

    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工作方面,通知明确,要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扩大外部监督,综合运用多种手段,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通过建立监督检查的事项实行上报制度,即时上报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积极提出整改措施和相关工作建议,同时还要建立起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加强社会救助工作事前、事中监督,推进社会救助监督管理常态化。

    同时,各级民政部门还应围绕社会救助重大政策落实、重要工作部署推进、社会救助对象的准确认定以及救助资金的管理使用等重要内容每年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在日常公开社会救助举报投诉电话,全面落实社会救助信访工作专人负责、首问负责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充分发挥多渠道监督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