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地方立法项目的公告

26.08.2016  09: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规定,为科学、合理地编制好我省地方立法计划,增强立法的前瞻性,提高立法质量,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16年9月23日,向社会公开征集2017年立法计划的建议项目。任何单位和公民均可通过写信、传真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并附上建议人和联系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联系地址: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福州市五四路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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