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社举办学习《民法总则》专题法制讲座

16.06.2017  23:41
      为帮助省社和直属单位干部准确理解和贯彻落实《民法总则》的精神和规定,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6月15日下午,省供销社举办学习《民法总则》专题法制讲座。邀请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福建省第12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福建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叶知年作专题辅导报告。省社领导、机关全体干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主管社团负责人近80人参加。省社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剑华主持讲座。
      《民法总则》已于2017年3月15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民法总则》作为民法典的开篇之作,在民法典中起统领作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成果。叶知年教授从民法与道德的关系入手,对民法的调整对象、基本原则、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责任、诉讼时效等方面对《民法总则》做了详细解读。
      参加讲座的同志一致认为,叶知年教授的报告内容翔实、深入浅出,对于大家准确理解和把握《民法总则》精神要义,进一步加深对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理解,促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推进依法治社,维护合法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