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律师圣诞礼物送免费打离婚官司兑换券

28.12.2015  12:28

  据港媒报道,圣诞节刚过,台湾网友在社交网上贴出照片,有人在交换礼物时抽到法律事务所提供的“免费离婚官司诉讼乙次”兑换券,兑换期限必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使用完毕,不可兑换现金,引起台湾网友热议。

  网友贴出照片,这张兑换券价值10万元新台币,上面还写仅限本人使用,底下备注不可兑换现金或其他商品,有效期限在2016年12月31日前。据说,抽到该份礼物者,是一位已婚人士。

  而送出这份礼物的律师叶奇鑫还说,这是有史以来提供的最大奖。叶奇鑫表示,其实他真正送的礼物巧克力,让抽到的人和另外一半吃的甜甜蜜蜜,里面另外放个小信封,才是这张兑换券。如果真的需要使用的话,真的可以兑换吗?叶奇鑫笑说,君子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但他也相信得主是用不到的。

  照片贴出后,累积超过千则留言,网友觉得这礼物太搞笑了,很多人对保存期限只有一年感到太短。有人则说收到会当场撕掉,且只限本人还有期限没诚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