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等五部门:加强机制建设 加大执法力度 努力确保病死畜禽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

26.11.2014  12:02

11月25日,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有关工作。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强调,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是确保“舌尖上的安全”的迫切需要,是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他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努力确保病死畜禽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从根本上解决随意抛弃病死畜禽,甚至病死畜禽产品流向餐桌的问题。一要加强领导,落实相关责任。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作为一件大事要事来抓,将其纳入政府绩效管理考核指标。当地政府守土有责,要切实担负起管理责任。要抓紧建立部门间联动机制,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养殖经营者的责任落实到位。二要加强规划,健全处理体系。科学规划,统筹布局,对生猪调出大县和年饲养量在5000万只以上的家禽养殖大县,原则上每个县都要建立专业无害化处理场。所有规模养殖场户都要通过自建设施或委托处理纳入无害化处理体系。三要加强投入,保障政策落实。要立足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实化政策措施,推动政策落实。促进畜禽养殖业转型升级,不断提高标准化、规模化养殖水平。四要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尽快组织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主动送政策上门,使生产经营者应知尽知。五要加强执法,打击违法犯罪。加大执法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出重拳、用重典。健全违法案件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范恒山强调,各地要充分发挥动物防疫体系的支撑作用,切实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各项工作;要落实畜禽饲养、屠宰加工等单位的法定责任,大力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主动配合农业等部门,充分履行职责,编制好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建设规划,分类制定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收费政策。

  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王俭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严厉打击加工制售病死畜禽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要狠抓线索排查,积极发动群众举报;强化案件督办,确保案件查处到位,及时侦结;适时开展宣传报道,有力震慑违法犯罪。要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深入推进病死畜禽违法犯罪源头治理。

  财政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戴柏华指出,地方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资金落实到位。要会同农业等部门,认真研究有效措施,将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要切实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财政扶持资金监管,及时跟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动态,认真审核相关基础数据,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周延礼指出,目前保险业支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能力不断加强,保险与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初步建立,取得较好成效。他要求各保监局、各保险机构要积极主动与各级政府以及财政、畜牧兽医等部门沟通,完善制度和流程设计,提升保险服务能力,加大对保险服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管,确保各项制度得到落实。

  会议由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主持。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北京市及各区县有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其他各省(区、市)、市、县及相关部门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