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严打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背后的“保护伞”

12.06.2014  22:57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情况。会上,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介绍,“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深挖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

2013年以来共查处生态环境犯罪“保护伞”1545人

近年来,环境保护领域问题频发,环境污染背后的监管失职渎职犯罪问题严重,检察机关坚持依法查办环境保护领域的职务犯罪。

在加大打击污染环境犯罪力度的同时,我们一直在严肃查办环境污染事件背后的职务犯罪。” 最高检侦查监督厅副厅长元明说。

据了解,2013年至2014年4月份,全国检察机关在群众专项工作中共查办涉及生态环境的渎职犯罪案件1545人,其中2014年1至4月查办349人。

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李忠诚还介绍,当前生态环境领域渎职犯罪有三大特点:一是犯罪嫌疑人多为基层监管人员和执法人员,重特大案件比例较高;二是案件关联性强,所查办的案件中,涉及的人员、领域、部门和罪名广泛,窝案、串案较多,且渎职犯罪与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相互交织,渎职犯罪背后往往隐藏着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三是生态环境领域渎职犯罪造成的损失巨大,危害后果十分严重。

以2013年为例,检察机关查办的生态环境领域渎职犯罪案件累计造成25人死亡,12人重伤,经济损失31.14亿元。“更为可怕的是,犯罪对环境造成的破坏是无法在在短期内修复的。”李忠诚说。

内外协作打击环境领域的职务犯罪

在打击破坏资源犯罪及其所涉渎职犯罪方面,检察机关一直重视对内对外的协作配合。

李忠诚介绍,以反渎部门办案为例,在检察机关内部,注重加强与反贪、预防、侦监、公诉、研究室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各部门在线索获取、办案规范、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的优势,内部拧成一股绳。在外部协作方面,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纪委、公安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推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及时发现渎职犯罪线索。针对生态环境领域渎职犯罪因果关系复杂、损失后果难以量化、量刑偏轻等问题,积极同法院沟通,确保统一量刑标准,逐步解决渎职犯罪轻刑化问题,确保案件质量。

从近年来的情况看,高检院积极贯彻落实‘两法衔接’规定的要求,通过强化与纪委、公安、法院、审计、国土、林业等部门的联系配合,及时了解并掌握了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破坏资源环境案件的情况,发现并查处了一批涉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较好地解决了协作不畅、打击不力等问题。”李忠诚说。

严打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背后的“保护伞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大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力度,2014年2月底,高检院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八个月的以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为重点的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并将该项工作与高检院部署开展的查办与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相结合,从严打击,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切实负起业务指导和督促职责。

各级检察机关积极投入到专项监督活动中,整体发展势头良好,成效已初步显现。” 肖玮说。

此外,各地检察机关通过走访行政执法机关、情况通报、备案审查、查阅行政执法案件台帐和卷宗、受理举报、关注媒体报道、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等方式,摸排了一批案件线索。

据统计,今年3、4两个月,检察机关已监督公安机关立案破坏环境资源涉嫌犯罪案件228件,同比上升10.1%;批准逮捕929件1375人、起诉2158件3309人,案件数量同比分别上升22.6%和14.4%。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犯罪。深挖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严厉打击‘保护伞’”。 肖玮最后说。 (于子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