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出台政策,对接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标准化

12.08.2014  20:42
   省局出台政策,对接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标准化



        为有效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近日省局出台政策,实现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标准化无缝对接:
        一、统一安全评价和标准化评审。在认真研究国家有关评价和标准化规范的基础上,结合我省的实际,我局起草了《福建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现状评价编制提纲》,统一安全现状评价和标准化评审。同时规定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必须具备相关评价资质,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法律效力。
          二、新建矿山建设项目验收评价对接标准化。为实现新建矿山对接安全生产标准化,我们要求承担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评价的评价机构,在进行项目竣工验收评价的同时,对生产系统的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评价,出具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除应符合国家安监总局颁布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写提纲》外,还应符合《福建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补充提纲》的规定,可同时作为新建生产系统竣工验收和标准化审查依据,新建矿山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安全生产标准化同时运行,其有效期与许可证有效期同步,减轻企业负担。